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消防管理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永善大队按照微型消防站档案建设要求,对全县39家消防重点单位、28家社区微型消防站档案全部进行“标准化”制作,“规范化”管理。
自全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永善大队高度重视全县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原则、人员配备、站房器材、岗位职责、值守联动、管理训练等内容,对微型消防站建立的目的、意义、工作时限做出了统一要求。
结合辖区实际,大队提请县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10号),从人员配置、办公场所设置、器材装备配备、日常管理等方面逐一进行细化,并成立跟踪督办组,实行序时进度督促控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定期跟踪问效,促推建设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微型站建设任务。在各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过程中,大队还积极安排专人深入各单位进行现场指导,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按照微型消防站档案制作“标准化”要求,大队将39家消防重点单位、2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档案统一制作,印制成册,分别发放给各单位进行填写存档。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各微型消防站业务工作指导,确保各微型消防站在防火灭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