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县法院在县城工农广场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3000余名群众冒着大雨参加了此次活动,为“金江课堂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庭审观摩环节画上一个圆满句号。
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永善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县15乡镇142村(社区)以“发、讲、展、演、观”的形式开展“金江课堂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充分吸收和借鉴去年开展“金江课堂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优秀做法和成功经验,突出“身边人讲身边事学身边法”的特色,打造法治永善品牌。
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成立活动领导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一场庭审观摩活动均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及各相关乡镇、单位积极配合下有序进行。
精心筛选贴近生活。为使每一场阳光司法庭审观摩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县法院认真选择校园健康权纠纷案、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工伤保险纠纷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等等,广大群众关心的、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作为庭审案例。
现场观摩以案释法。审判法官在公开审理的同时,对庭审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讲解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醒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在以案释法过程中,接受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并为群众解疑释惑500余人次。使群众观摩庭审的同时,学习到更多与自己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意识。
注重宣传积极普法。注重普法宣传与阳光司法的有效结合,在庭审的同时,各乡镇、各单位将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诸多法律法规、生产生活指南等印制成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共计10万余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在群众中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不仅仅了解到庭审案例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能让群众通过宣传资料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拓宽了全县法治教育的宣传面。
通过此次覆盖全县15乡镇的阳光司法活动,使更多的群众现场观摩庭审,近距离感受司法,了解司法审判程序的同时,接受法制教育,学习更多法律知识,掀起全县普法、学法热潮,在全县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