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大兴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社会关系广泛、在群众中有威望的村间贤人作用,请他们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案件办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大兴镇驿马沟在打造传统文化村落房屋风貌建设中,工程项目和门窗安装在2016年底就已完工,但村民们很不满意一直上访,有的村民认为漆没涮好、有的村民认为工程单价过高、有的村民反映瓦掉了几块……。镇、村两级多次组织施工方与村民调解协商,村民反应激烈,矛盾始终未化解。2019年2月,施工方将此事向法庭起诉。
法庭就此事多次调查走访,发现生活在当地的村民吴帮友在群众中威望很高。老吴是土生土长的驿马沟人,有兄弟姐妹9人,亲朋好友众多,曾任村民小组长和村支书多年,在村民中有很高的威望,对每位村民的性格脾气都一清二楚,由于生活在群众中,对此事件的来龙去脉也了然于胸。于是,大兴法庭请求吴帮友协助解决此矛盾纠纷。
老吴拄着拐仗,对每户村民逐一走访。3天时间,老吴做通了村民思想工作,村民主动来法庭解决此事。由于人员众多,老吴提议将村民分成几个组,分散在几个办公室、调解室及视频会议室,流水线似的逐一处理。最终,除举家外出务工一时无法联系的几户人家外,在家的30余户村民与施工方2天时间内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兑现金额20余万元。昆明铁路总公司与杨跃均家属的死亡赔偿案件未达成共识,死者家属在卫生院闹得不可开交;大兴中学学生溺水死亡一事,学生死者家属多次到学校要求赔偿,给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在当地村贤的参与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找到问题的结合点,达成公正满意的共识。
大兴法庭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村内贤人的作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关心、支持和协助工作。在他们的协助和参与下,辖区内的纠纷,特别是一些集体纠纷得到有效化解,法庭办案效益大幅提高,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得以有效体现。 (陈祖宣 王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