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21日,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检查组到我县开展2016年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调查座谈、到乡镇司法所走访、和社区矫正人员见面访谈等形式,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职、衔接、监管教育、档案台账管理、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还重点检查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通知》,并就专项活动清理情况召开法检、公、司座谈会。对专项清理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解决达成共识,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是保障国家《刑法》正确实施、维护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的有效监督手段。如果刑罚得不到有效执行,公检法之前开展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工作将前功尽弃。严格按照社区矫正“三个规范化”的要求开展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职能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