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佘家富) 近日,永善公安局几名民警在县医院门口,看见一名群众背着一个背篓站在路上与另外一个人讲价。民警走近一看,这人手里提着一只铁质的笼子,笼子里面关着一只疑似果子狸的野生动物,职业的敏感让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询问。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孙某于3月31日晚上,用捕鼠用的鼠笼子,将一只偷进其屋内觅食的围子(疑似果子狸)成功捕获后,受利益的驱使,择日背到街上,欲卖一个好价钱。 经查,此动物是果子狸(俗称围子),列入2000年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孙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