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沙乡成功化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
近日细沙乡综治维稳中心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整合细沙司法所、桧溪法庭、大同村调委会联合办案,充分发挥整体联动作用,成功化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
大同村调委会、细沙司法所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均未达成和解协议。细沙综治维稳中心高度重视,研判认为只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能够化解该纠纷,于是由大同村调委会、细沙司法所、桧溪法庭组成了联合调解组。
联合调解组通过全面调查、核实纠纷后,于2011年8月9日在大同村会议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联合调解组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疏导、劝解,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把情、理、法、德有机结合起来,经过六个小时的共同努力,双方终于自愿达成化解协议,死亡补偿金43万元由死者之女陈九芬继承,第一次给付15万元作为陈九芬的教育费和抚养费。五年后再给付10万元作为陈九芬的读书和生活费用。待陈九芬年满18岁后所剩的18万元及其利息由陈九芬亲自签收。通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同意不再发生纠纷,搞好邻里关系,做到和睦相处。
细沙乡综治维稳中心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统一,有效化解金额巨大的物权保护纠纷,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确保了细沙乡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