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9-08
永善检察院召开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联席会议
为贯彻全市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会议精神, 9月5日,永善检察院罗联凤副检察长主持召开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联席会议。邀请县国土资源局鲜昌林副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及我院民行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昭通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共同防止国有土资产收益流失的若干意见》,双方就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商讨,针对切实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工作达成了六点共识:
一是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两次以上,不定期的进行走访,共同商讨国土土地资产收益流失问题及对策。二是9月15日前,由永善县国土资源局向本县检察院通报2000年以来,永善县内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欠缴情况,并写明其中欠缴出让金的原因及催收情况。三是按季度当月10日前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检察院通报本季度辖区内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欠缴情况。四是县检察院极积配合县国有土地资源局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有督促起诉必要的及时办理。五是确定专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事务的沟通和业务联系。六是检察机关可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并及时查处在国有土地流失案件中的渎职失职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该联席会议的召开,将会对我县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依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流失,合理利用国有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提供了新的 保障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