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6-15
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检委会专项自查活动见实效
4月以来,我院以检察委员会工作专项自查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查缺补漏,不断加强和规范检委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办事机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发展。一是坚持以加强组织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委员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议事决策能力,在订购业务书籍和学习资料上向检委委员倾斜,并坚持开展季度集体学习制度,由检委会办事机构负责,采取专题研讨、视频学习等形式,组织检委委员加强对检察理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法治前沿动态等的学习、理解和把握。二是坚持以加强办事机构建设为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委员会工作的服务水平。明确由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检委会日常工作,改变了检委会工作无专人负责,工作不尽规范的现状,并充分利用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研究室合署办公的优势,紧紧围绕检察委员会工作科学发展、深化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规范化建设等主题,积极进行了理论研究和探索,有效促进了检委会办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三是坚持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题标准(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检委会办公室从细微处入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检委会会前审查制度、检委会决定事项执行督办制度、认真落实会议纪要备案制度等6个制度,不断规范议题提请的程序和标准,进一步规范工作文书的运用,有效提升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