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 创新工作机制
永善县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议暨联络员聘任仪式
为更好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职能,永善县检察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3月15日,邀请了县法院民庭、执行局、行政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相关负责人召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席会暨联络员聘任仪式,就如何拓展民行检察监督案源渠道和如何进一步加强法检司的沟通联系协作进行了商讨。会上,该院周弢检察长为在各司法所聘任的15名联络员颁发了聘任书,并对他们今后联络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
针对目前民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家畅所欲言,法官们结合本院民事行政审判工作实际,从法律依据、实际操作等方面对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了以下共识:一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活动中具有一致的目的,即维护司法公正、司法权威。检察机关在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依法监督的同时,应当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民事行政执行工作,依法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二是法院在进行重大执行活动、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对有较大影响或疑难的案件进行庭审时,或组织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时,可通知或邀请检察院派员参加,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应当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提出意见,同时也应当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案件当事人矛盾调处和疏导工作,促使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确立的权利义务。三是检察院要积极解答或办理当事人的申诉,对案件正确而当事人缠诉的,要认真做好疏导解释工作,促使息诉罢访,对认为有错误的裁判,可以通过抗诉或检察建议的形式行使监督权。
司法局龙副局长指出,各联络员要充分履行好联络职责,积极配合好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认真做好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各位律师和法律工作服务者就民行申诉案源以及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所遇到的困难以及影响申诉人积极性等问题提出了各种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在线索提供、案件讨论、疑难案件交流等方面建立相互合作的长效机制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有利于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名度,让更多人知晓、了解它,同时,也通过加强联系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切实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共同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的良好发展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