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对法院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座谈的方式进行。法院常务副院长刘松和纪检组长谢玉汇报了该院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所采取措施,制度建立完善、落实执行情况,取得的效果以及突出的亮点等。审监庭、研究室参加调研活动的干警作了补充,并开展交流探讨。其间,政法委调研组查阅了我院相关档案资料。
唐副书记、吴主任在认真听取永善法院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痕迹档案资料后,对永善法院开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所做的努力和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永善法院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上领导重视,措施扎实,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制度机制建设有创新、有特色。在案件质量事前防范保障机制方面,建立了诉前调解工作制度,推行了审判流程跟踪监督卡;在事后监督机制上,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施双重监管。这些都是法院的创新和特色,值得认真总结。建议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提炼、深化,突出自己的特色和亮点。
唐副书记要求永善法院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从院领导、庭室负责人到一般干警都要充分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保证,是树立政法机关执法权威和提升公信力的前提基础,要形成共识。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干警的规范执法责任心,转变干警的执法观念,进一步提升政治业务素质。第三,要进一步打牢案件事前防范保障机制。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是防范案件质量出问题,事前预防、保障是关键。因此,要深化执法规范化的做法,从立案开始,对每个容易影响案件质量的环节,都要建立相关的监督保障制度,确保执法廉洁公正高效。(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