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11
永善法院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开展量化考核
为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规范化管理,从2010年开始,云南省高院在全省推行了基层人民法庭量化考核工作,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量化考评办法》。为保障量化考评工作科学、公平,云南省高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对所辖法庭2011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中期核查考评,为修订考评办法和调整法庭考核分类作参考。永善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对考核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及时安排下辖的黄华、桧溪、莲峰、大兴四个基层法庭认真开展自查。2011年7月29日,该院党组组成了由三位副院长带队的考核工作组,分赴四个法庭开展核查考评。
通过考评核查,发现了基层人民法庭许多工作亮点,找准了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为省法院下步修订科学、合理、公平的量化考核办法提供了最基础、最可靠的依据。(廖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