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情犹在 重情妇女演绎人间真情
“虽然我与张某离婚数年后张某死亡,张某以其姐的名义所欠借款,我本无偿还义务,但我不想让痛失爱子的老人在年老后无依无靠、居无定所,不能安享晚年。我愿意将我打工一点点积蓄和借来的钱代张某偿还银行的所有剩余借款及利息。”这是一个离婚妻子,一个普通妇女,一个重情义的女人周某为离婚数年后死去的丈夫偿还银行借款时所说的话,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张某与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用其父的房屋作为抵押,以其姐姐的名义向银行借款60000元用于购车。后张某与周某离婚,所购车辆归张某所有,所欠借款由张某偿还。张某在偿还银行部份借款本金及利息后,便未偿还余下的本金和利息。银行起诉后,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永善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就在法院的调解书生效后刚几个月,张某因病去世。张某去世后,银行向永善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查实后,发现张某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准备评估、拍卖张某父亲用于抵押的房产为张某还款。在外打工的周某得知消息后,及时与执行人员联系,并提出张某父母年事已高,又没有经济收入,如果将张某父亲用作抵押的房屋拍卖,二位老人将没有房屋居住。周某不忍心看到两位老人在痛失爱子后,还得为死去的儿子卖房偿还借款。为了安抚两位老人伤痛的心,周某愿意负债替张某偿还下欠银行的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并积极履行了款项。
在我们的现实社会中,离婚率不断上升。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假离婚的也大有人在。亲情、友情、爱情似乎逐渐被人们漠视。有的人为了钱,失去了诚信,道德严重缺失。周某在离婚后还能心系死去的丈夫的二位老人的生活,为死去的丈夫打工偿还借款的行为,足以让我们每个人对其表示深深的敬意。只有大家发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夫妻之间,朋友之间以诚相待,淡看金钱,重诚实守信、互敬互爱,营造高尚的道德风尚,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安定、和谐。(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