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治 之 花 遍 地 开
——永善县创建云南省法治县先进单位工作纪实
近年来,永善县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谋划和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初步构建起了“县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新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由于成绩突出,日前该县被云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强化组织领导 狠抓责任落实
县委充分发挥创建全省法治县的主导作用,从2010年起,提出用2年时间打造全省法治县的战略目标。一是组织机构到位。县委高度重视法治县创建工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办公和动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充实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明确由“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完善了全县各级各部门依法治理网络。二是任务分解到位。制定印发《关于“法治永善”创建工作的决定》、《“法治永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法治永善”创建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逐一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各乡镇各单位职责,整合投入400余万元专项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三是目标考核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底,对法治工作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真正形成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全年有总结的目标管理体系。
强化部门联动 力促齐抓共管
法治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没有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很难确保有序推进。为此,该县建立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组织创建活动成员单位开展自查,补缺补漏,及时进行整改落实,规范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全力以赴做好迎检各项工作。建立奖评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与评选评优挂钩,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从而形成部门之间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竞争氛围。
强化宣传引导 营造创建氛围
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该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永善”创建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采取展板、公示栏、宣传册、电子显示屏幕、广播、短信、公益广告牌、上法制课、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近两年来,上法制课215场次,培训法律骨干6000多人次,开展法律咨询156场,接受法律咨询人2365人次,发放法律书籍15000多册,赠送法制宣传挂图500套,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125次,出动宣传车858次,印发宣传材料4万多份。与此同时,结合溪洛渡、向家坝两大水电站移民搬迁安置的实际,组织包户和执法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库区行”、“公证服务库区行”,“律师服务库区行”、“人民调解库区行”、“法律援助库区行”等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发放资料、现场接受法律咨询、现场调解、现场公证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为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和电站顺利推进提供了法治保障。在此基础上,结合“四群”教育活动,积极创新载体,建立以“村民说事、干部问事、及时办事、集中议事、定期评事、督促查事”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说事”、“听百姓说”制度,设立村民说事室,让党员干部采取“拉家常、摆龙门阵”的方式,与群众进行交谈,在潜移默化中化解了各种矛盾。
强化依法行政 提升满意程度
建设法治城市、推进依法行政,是一个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永善县在创建实践活动中认识到,唯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才能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程度。
依法行政步伐不断加快。坚持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重大行政决策,必要事前组织专题调研,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符合实际,贴近群众。
司法公平正义不断彰显。制定法律统一适用、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监督管理、案件质量效率综合考评、司法辅助事项管理等制度,着重抓好执法部门执法资格准入、法制教育、阳光司法、内外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确保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两年来,县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刑事案件267件292人,提起公诉216件139人;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9件,行政诉讼胜诉率达90%,群众满意率达98%。各级信访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761件批次26203件人次。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在137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面达100%,128个达到县级创建标准、达标率为90%以上;积极开展各级的创建申报活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法律进乡村”1个,创建市级“法律进乡村”、市级“法律进机关”、市级“法律进学校”各1个。
法律服务不断提升。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两年来,共办结各类案件358件,参与调解复杂疑难纠纷、信访化解57起,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2356件,各种劳动争议案件17件,土地争议案件6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5件,提供“148”法律咨询3100人次,代理民事诉讼和非诉案件471件,代写法律文书602份。
经济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整理工作,依法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