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永善县公安局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建设,借鉴重庆经验,通过“四规范”推进“两站两员”建设。
一是规范劝导站的设置要求。整合交通民警、协管员、村干部、交通安全兼职协管员、信息联络员等共560名劝导员,在15乡镇共设立劝导站146个,严格按照“四必设”的要求,在进入国、省、县、道主干公路口、学校门口、乡镇赶集地街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按照“十二必备”的要求严格配备反光背心、雨衣、手电、红袖标、喊话器、照相机、检查登记薄、劝导站标识牌、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停车指示牌、随身工作包等设备设施。
二是规范劝导员工作职责。由交警大队负责,深入各乡镇对劝导员进行培训,劝导员要负责对过往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制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完善工作记录;并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出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或交通违法行为,无法处理及制止的,应及时向辖区交警中队或派出所报告,并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规范劝导站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劝导站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七必上”要求,即:重要节假日、学生上下学、农村赶集日、早晚出行高峰时段以及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时段必须上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劝导工作;严格落实“五劝导”“五不要”的要求,即:劝导农村客运车、微型面包车、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不要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违法载人,劝导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不要违法载人、客货混装,劝导两轮摩托车不要超员载客、超速行驶、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劝导车辆驾驶人不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带病驾驶、接打电话和驾驶无牌、报废、未参加定期检审车辆上道路行驶,劝导出行群众、学生不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和无牌无证、超员载客、非法营运等不安全车辆出行。
四是规范工作台账管理。进一步规范劝导站的工作台帐,制定查验车辆登记表、劝导车辆(群众及学生)登记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要求劝导员对过往车辆的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加强对本村车辆的统计和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