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琼 发布于:2016-09-21
9月20日,伴着秋雨绵绵,永善县人民法院在工农广场组织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敞开庭审的大门,掀开庭审神秘的面纱,让群众现场旁听,大家零距离感受法庭氛围、法律的精神和法律的公平正义。3000余名师生、群众冒雨参加了现场庭审。
当天下午3点整,随着一声清脆响亮的法槌棒敲响,审判长宣布李某拒绝执行裁定一案正式开庭审理。通过真实、直观、威严的庭审现场,让观摩的学生、教师、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庄重、威严和神圣不可侵犯。
“原来真实的开庭是这样的,和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不一样。通过这样的一次现场观看,我对法律的正义和权威产生了深深的敬畏,我们即使是未成年人也要知法、懂法、守法,这样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才能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秩序”现场的同学说道。现场观摩人员纷纷表示庭审旁听触动很大,直面身边人受审,比传统教育方式更具震慑和警示作用。
“举行“阳光司法”活动,丰富了普法形式,扩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自信,提升了审判效果;满足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深了群众的司法感受,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司法、信赖司法,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