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离婚协议诠释了沉睡30年的土地权属
——码口乡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土地问题的疑难纠纷
近日,码口司法所、综治办成功调解一起30年前离婚案件所引发的土地争议纠纷。
当事人刘和春反映:我户马家沟的土地,被杨春发占用至今,移民实物指标调查登记为3220图斑花椒园0.35亩,3260图斑旱地0.66亩,3259图斑花椒园1.02亩,全部登记在杨春发户上,请求退还。
接到情况反映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移民矛盾纠纷调处,迅速组织移民矛盾纠纷专项调解组深入新民垭口调查取证。查实:杨连贵与前妻刘和珍生育一子杨春发,并于1985年自愿离婚。之后杨连贵与刘和春再次组建家庭,现杨连贵已病故。杨连贵与前妻刘和珍、再婚妻子刘和春所从事生产的土地分别得到了前后两届社长的证实。在调查即将结束时,杨春发母亲刘和珍拿出一份1985年与杨连贵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明确规定了子女抚养、老人的赡养、债务偿还及家庭财产和土地的分配。
一份白纸黑字的离婚协议铁一般的证实了这块被搁置了30年的土地权属。工作组找准了曾破碎的婚姻是土地争议的根源,矛盾纠纷调处组本着公平、公正,尊重历史结合现实的原则,组织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调解,按照时间、情理、法律法规逐一给当事人梳理,经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调,双方终于达成土地权属、邻里和睦友好共识。(码口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