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7-12
桧溪镇“三措施”加快推进村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县委、政府“管理强化年,服务提升年”要求,以“建设规范,运行科学,管理标准”为目标,桧溪镇党委政府采取了“三项措施”积极推进全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并将政务服务向村级延伸,着力提高全镇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经费保障,按照政务服务体系“四有”标准(即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优先落实经费保障,明确村级为民服务中心所需经费在预算中优先排列,在使用时优先办理。
二是充实硬件设备。及时在各村办公场所内划定专门地点,逐步增加硬件配置。当前,为民服务中心标识标牌,服务内容,办事指南,工作人员联系卡,宣传单等已全部准备到位。
三是完善制度措施。着力完善各项制度,严格依据制度办事,依靠制度管人。当前,村级政务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农民建房证,零星树木砍伐证等),服务原则(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等),出勤要求,职责权限等制度已制定。(刘万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