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陈江 近日,永善县法院莲峰法庭以调解结案的方式审结了一桩离婚案件,一对自小青梅竹马的夫妻最终分道扬镳。 同为80后的吴某与饶某自小认识,两家仅有一墙之隔青梅竹马的二人。2008年2月,二人便按照农村习俗办了结婚酒席。婚后不久,生下一子,之后一年在当地民政所补办了结婚证。几年后,两人相伴去昆明打工,期间因琐碎小事互相猜疑,甚至大打出手。 2011年5月的一天,饶某独自离开昆明转回家中将儿子带回娘家生活,临走时还将婆家房屋损毁多处。 2011年6月,吴某将饶某诉至永善法院,要求离婚并抚养儿子,但终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判决驳回。 2015年5月,吴某再次将饶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抚养儿子。 法院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在组织双方调解和好无效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