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打造六好法庭 点滴践行法官承诺
——记黄华法庭被驻地党委评价为“六好法庭”
近日,黄华法庭受到了驻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黄华镇党委柯平书记说,黄华法庭就是黄华镇全体干部的缩影,是黄华的一面旗帜,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到黄华镇干部踏实肯干、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柯书记将黄华法庭称赞为“六好法庭”。
管理制度好
黄华法庭结合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该庭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安全防范、车辆管理、上下班及请销假制度、案件四查评审制度、审判管理制度、案件执行制度、司法统计制度等,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台账。
结合黄华法庭具体工作实际,提出了着力打造学习型、民主型、技能型、文化型、协调型、服务型“六型”法庭,使“六型”法庭建设成为黄华法庭的一大亮点。打造学习型法庭。制定学习制度,领导带头学习,在庭室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着力提高业务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对新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学习,以司法考试为载体,努力使黄华法庭成为学习型法庭。打造民主型法庭。完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外监督,规范干警言行,群策群力,努力创建创新、务实、团结、和谐的干警队伍。打造技能型法庭。积极开展队伍管理、岗位技能、信息宣传等竞赛,使人人都是书记员、审判员、执行员、宣传员等方面的能手,全力打造一岗多能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打造文化型法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文化活动,陶冶干警的道德情操,使庭室生活充满蓬勃生机;倡导新闻报道,展示法庭风采,提升文化底蕴。打造协调型法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同本院各庭室的联系,主动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密切与基层派出所、综治办、司法所、村两委沟通,积极探索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服务型法庭。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推行微笑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加大巡回审理力度,送法上门,方便群众诉讼。
人员素质好
黄华法庭全体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司法理念,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庭干警拥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仅2010年,黄华法庭干警个人被上级部门表彰十人次。李泽贵、周云梅获县院表彰为扎根基层好干警,潘昌林被县院评为执行能手,被永善县委县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干警”,周代军被县院评为调解能手、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获奖率83.33%。
在正确的政治思想的引导下,黄华法庭干警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比学赶帮的氛围中,至今全庭7名干警(包括协警1名)有4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服务质量好
作为服务群众的基层人民法庭,黄华法庭在接待当事人时始终坚持“四个一”准则,即一句温馨的问候,一声请坐,一杯热茶,一句请问您有什么事并以“六型法庭”中“打造服务型法庭”为向导,多次走到了田间地头、老百姓家中处理纠纷,将老百姓的诉讼成本尽可能的减轻,送法上门,为民司法。使全庭干警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良好印象。
工作业绩好
黄华法庭在院党组和黄华镇、务基乡、马楠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府、人大等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辖区安定团结做出了巨大贡献,七个人的法庭,十万人的和谐!
黄华法庭多次受到省、市、县党委、政府和法院的表彰。1982年被评为“全省先进集体”、1992年被评为“昭通市法庭楷模”、2002年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基层调解先进单位”、2005年被永善县委评为“县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2009年被评为“巡回审理优秀法庭”、
群众反响好
在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中,如今的老百姓从原来的厌诉逐渐转变为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纠纷解决不好,我们就上法庭,法官们会为我们主持公道的。”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面对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处于定纷止争的最前线,法庭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体会,也将影响公正廉洁的法院形象,肩负着如此重担,黄华法庭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使小小的法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当事人的回访中,老百姓用最质朴的语言表达着他们对法庭的感情,用最真诚的行动表达着他们对法官的谢意。一次,一名擅长雕刻的当事人在纠纷解决之后,用他精湛的手艺在一只普普通通的钢笔上刻下了黄华法庭一名法官的名字,饱含深情的将钢笔塞到法官手中说:感谢你们为我解决了难题,我将你的名字刻在了笔上,老百姓将你们记在了心里。
领导评价好
在众多的荣誉面前,黄华法庭干警不骄不躁,承载荣誉,继续脚踏实地的前行,得到院领导、驻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2011年1月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