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8-11
永善法院桧溪法庭重调解保稳定促和谐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永善法院桧溪法庭把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头戏来抓,通过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和诉后各个环节,很好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2011年1至8月,该庭办结案件调撤率达100%,案结事了率达87%,无一上诉案件与信访投诉案件。
桧溪法庭位于永善县城东北部,距县城49公里的金沙江畔,与四川省雷波县隔江相望。受理桧溪镇、细沙乡、团结乡、青胜乡的民商事案件与刑事自诉案件。近年来,随着水富县向家坝电站的建设,法庭所辖的桧溪镇、青胜乡淹没区纠纷呈逐年递增趋势,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为了满足新形式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多样性的需求,让纠纷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桧溪法庭调整办案工作思路,把指导人民调解与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作为法庭工作的一项重头戏来抓。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向调解员传授法律知识,到乡镇、村社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全力指导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做到标的较大案件不出村,标的较小案件不出社,许多牵扯乡情、亲情的纠纷在人民调解员法理与情理的说服下得到完美解决。同时积极与政府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协调配合,构建资源共享、力量共用、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使许多纠纷未进法庭便得到圆满解决。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桧溪法庭的案件也从2007年受理120余件下降到2011年1月至今的47件。(陈祖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