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起纷争 多方支援齐调处
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下我们听到的最多的声音。法律赋予法官的神圣使命,就是肩扛天平,情系百姓,处处为群众着想,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处理民事纠纷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是法官追求的目标,也是职责。
近年来,由于溪洛渡水电站的建设,大部分群众的土地被国家征用。老百姓对剩下的土地真可谓是惜土如金,总是为一些边界划分不明确及相互间争夺相邻边界土地而引起纠纷。
2011年8月22日,永善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诉曾某及曾某的四个子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认真贯彻了“调解优先”原则,使该案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审理中,承办法官感受到双方的积怨较深,对立情绪严重,若简单机械办案,一判了之,势必会引发新的矛盾。为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四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在烈日烘烤的土地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与双方当事人促膝交谈,并宣传法律政策及邀请社区干部协助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案件的调解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双方的对立情绪也有所缓和并同意用和平的方式解决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