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助推三农工作
—永善法院常务副院长刘松为全县村支书开展农村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刘副院长指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农村改革作为改革发展中的一个重点,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地位!永善44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94%,三农问题更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抓好三农工作是我们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基层干部光荣而神圣的使命。从一个法律工作者的角度看,科学地运用法律是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的助推器!就永善而言,2010年判决的刑事罪犯中农民罪犯就占93.15%。我院每年办理的民事案件,多数也是发生在农村!这不得不引起我们各位村支书和各级各部门的深思和注意!
讲座上,刘副院长以《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主线,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例入手,结合我院受理的多个鲜活的案例以及司法统计数据分析,与大家一起探讨农村适用法律法规常识。重点就基层组织在调处民间纠纷中如何处理好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关系作了分析阐述和建议。
讲座结束时,刘副院长向全体参培干部小结时谈道:法律来源于生活,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法院和基层组织如何配合做好纠纷的化解工作,认为最好的方法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希望通过此次法律讲座,起到抛砖引玉,促进思路更新的效果,为基层组织更好地解决好农村纠纷,维护农村稳定,助推农村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