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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昌 各位代表: 我代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法院在省院的有力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使命,立足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司法改革两个重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积极有为。市中院和灾区相关法院积极投入鲁甸“8·03”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参与搜寻被埋群众300余次,救出群众 82人,安置灾民5629人,核查灾情2013户,走访慰问灾民1000余人,两级法院及法官干警为灾区捐款46万余元;投入力量参与恢复重建及维护稳定,及时开辟涉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抗震救灾工作得到最高院、省高院领导的批示和肯定。深入开展涉恐涉爆涉毒犯罪打击专项行动,稳妥处理巧家“5·10”爆炸案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4.62万元;加大对涉及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要产业案件纠纷的研判力度,妥善审理涉煤涉矿、房地产开发等合同纠纷,化解争议标的81525.26万元。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67 次;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缓刑、刑释人员116人/次;重视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普法活动168 场/次;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诉前调处纠纷1069 件;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落实扶贫资金319.72万元。 (二)审判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104件,同比上升18.24%;结案20119件,结案率95.33%。其中,中院受理案件3500件,同比上升27.92%,结案率93.69%。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重大恶性和多发性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317件,判处罪犯349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依法适度从宽处理,促使改过自新。在判决生效的1867件2681人中,给予刑事处罚2610人,免予刑事处罚71人,通过调解方式办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31件。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保障民生权益,积极促进家庭和谐。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2086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17170.08万元。通过调解方式结案7995件,调解结案率达66.15%。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8件,判决撤销、确认行政违法行为26件,维持行政行为43件,裁定驳回起诉等69件。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件、国家赔偿案件5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共执结各类案件2640件,执结标的额40041.38 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31%和24.76%。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对37名被执行人采取布控措施,扣划、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00件/次,对100件执行案件涉案财物委托评估、拍卖,对340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信用惩戒,60%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218件,到位900.67万元。 (三)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质成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以素质提升年暨“道德良知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为抓手,坚持理论教育和实践教学、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自主学习和业务培训相结合,共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194场,组织培训36期1842人/次;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通过率达75.7%,实现历年最新突破;38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最高法院、省高院和市级有关方面表彰。“四风”整治深入扎实。认真对照查找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立行立改,认真查摆 “四风”问题,及时开展会风文风、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及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坚持边整边改,认真开展“六难三案四顽症”专项整治行动,推行廉政谈话、纪律作风考核及廉洁自律承诺制,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查处工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5起,给予7人党纪政纪处理。坚持制度约束,对查摆出的23项问题建立了34项整改落实机制,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审判质效态势良好。狠抓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督查评查工作,引导和督促法官规范司法行为。共评查庭审319件,评查法律文书4565份。推进案件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理时限网上跟踪、审判质效网上监控,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97%,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9.78%。 (四)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拓展。切实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增设便民设施,强化诉讼引导。共办理群众来信4285件,接待群众来访15466人;为1899件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77.83万元,为104件182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5.69万元;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案件601件。加强便民诉讼服务网格化建设,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纽带、法官服务站点为触角的巡回审判服务体系,巡回办案5083件。完善“诉访分离”措施,抓好初信初访处理。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畅通信访救济渠道,开通网上信访,强化社会联动,依法处置违法闹访缠访行为。对104件信访举报案件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依理依法办结、化解信访案件52 件。 (五)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法院管理体制和法院人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为推动人民法院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法官流失问题研究》被列入2014年全国法院重点调研课题。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制度,构建案件评查、质效评估等案件质量管理常态机制。推行全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改革,努力排除社会干扰。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69件。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了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309份。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常态化,开展阳光司法活动16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庭审11.5万人/次。通过门户网站和微博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及案件信息。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主题活动,让社会公众“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六)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落实干部任命考核和专项工作报告等要求;认真办理政协提案,主动通报法院工作,中院新聘请6名政协委员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强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对一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评议庭审881人/次,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59件。为158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对75起公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审结刑事二审案件264件,民事二审案件1076件,行政二审案件74件;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5件,依法审结再审案件25件,对原判确有错误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8件,发回重审11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58次,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0件。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行权利,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新增人民陪审员258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665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57.97%。 (七)基层基础保障建设成效明显。绥江县法院审判综合楼建成投入使用,市中院和鲁甸等6个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工程转入内部装饰环节,大关等法院审判综合楼已开工建设。扎实推进信息化工作,实现了视频应用、数据交换、专线通信及办公办案网络化,24个派出法庭建成四级专网,8个县区法院实现四级专网全覆盖,建成数字法庭16个,远程视频接访室和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投入使用。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机构设置、机制完善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制度,注重总结推广基层经验。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共有13项重点调研课题分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回顾2014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工作机制创新力度不够。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回应社会司法需求不够及时、到位。五是基层基础工作仍较薄弱。我们将认真研判,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予以克服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法院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为昭通科学和谐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抓业务强职能,突出审判工作重心。不断增强在新常态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服务地方中心工作中担负的重要职责,紧紧抓住社会各界最关心的社会稳定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充分发挥好审判工作的打击、保护与促进职能作用。坚决落实反腐倡廉要求,对贪污贿赂和侵权渎职犯罪从严打击;对重大恶性和多发性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类矛盾纠纷,审理好与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昭通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保障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妥善应对复杂敏感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促进平安法治昭通建设。 (二)抓服务保民生,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迁建审判综合楼和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契机,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区域设置科学化、流程信息公开化、立案手段科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的功能定位。通过微博、微信、微视互动等方式优化服务,努力为审执工作快速、高效、规范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司法便民。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落实司法关怀,加大诉权保护、民生案件执结清理和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抓改革建机制,努力营造公正环境。积极配合做好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举措的实施工作。落实好全市处级、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跨区域异地审理,探索推行行政诉讼案件跨县区管辖,推进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投入法治昭通建设实践,努力营造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不断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四)抓公开重监督,全面提升司法公信。打造完成全市两级法院统一、规范、高效、立体的司法公开平台,实现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方位公开。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措施,推进“阳光司法工程”制度化,建立巡回审理、就地开庭、普法宣传常态机制。规范公众开放日活动,强化新闻发布、庭审网络直播工作,推进涉诉信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健全司法与民意沟通互动机制,畅通、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传播司法正能量。 (五)抓队伍提素质,不断增强业务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法官干警正确对待司法改革带来的个人得失,确保队伍人心稳定。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抓实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项教育活动,深入整治“六难三案四顽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继续推进队伍“三化”建设,探索完善符合法院自身工作特点的人员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加强职业保障建设,保证法官依法公正履职。 (六)抓迁建促保障,着力提高整体水平。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法院的关心支持,加快两级法院审判综合楼整体迁建进度。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筑牢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层基础。探索完善审判管理、纠纷化解、资源配置新机制,创新审判执行、司法政务、队伍建设管理举措。立足新迁审判综合楼,以“两个中心”、“三大平台”、“四级专网”建设为抓手,着力在硬件建设、软件应用、资源共享、审务管理方面实现新跨越,实现信息技术“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为谱写中国梦昭通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