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龙喜学 杨艳 据永善县公安局溪洛渡派出所不完全统计,今年1~6月份,永善县城区就有30余名走失儿童在民警的救助下安全回家。 1月12日,5岁小女孩周某独自外出玩耍,在环城路走失,找不到回家路,被民警及时救助。 2月5日,民警在丽师特幼儿园附近,找到5岁小女孩徐某,因家中无人看管,自己外出找家人后走失,民警迅速将其找回。 3月10日,4岁小女孩雷某与父亲上街赶集时不慎走失,后被民警在玉泉路找回。 4月28日,4岁的小男孩杨某与母亲外出,因母亲与朋友交谈时,孩子不慎走失,后民警在工农广场将其找回。 5月30日,3岁小女孩石某与奶奶上街时,不慎在步行街走失,被群众发现送至派出所。 6月15日,刘某某有事将3岁的孩子托付其朋友看管,其朋友在看护孩子的过程中忙于自己的事,无暇看管孩子,随后孩子走失,被民警找回。 7月1日,张某带着4岁的女儿到工地做工,忽略了身边的女儿,致使女儿走失,一人穿行在车水马龙的环城路上,幸被民警及时发现。 …… 从溪洛渡派出所民警掌握的情况来看,辖区儿童走失案,六成以上是由于监护人的粗心大意造成的,一不留神孩子的小手离开了自己,让孩子的身影从自己的视线里消失。但其中也不乏有孩子突发好奇心,因贪玩独自外出而迷失方向,也有极少数属于留守儿童,因照看的人年迈或无精力而致使孩子走失。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孩子走失,经过3至5分钟寻找未果后,一定要扩大搜寻力量,借助就近的广播或朋友等迅速寻找丢失的孩子。与此同时,要及时报警,清楚地向民警说出孩子的体貌特征,包括性别、年龄、身高、体型、衣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