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佘家富)近日,永善县森林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到水竹乡塘坝村时,果断处置了一起突发事件。 水竹乡塘坝村的陶某因猎捕了一只三有动物(野鸡),被永善县森林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发现并给予300元罚款。5月28日,办案民警到其家中催收罚款(当时陶不在家),陶某知道后,不仅表示不缴纳罚款,还怀疑自己的处罚是其姐夫张某(护林员)故意所致(因其姐自杀后,陶张二人关系恶化),半小时后陶某回到家,手提一把铡刀,还未与民警打招呼,就当着民警的面与其姐夫通电话(苗语),看样子情绪非常激动。民警虽听不懂苗语,但从对话语气中迅速判断要出事,等他们对话完毕,就见陶某一个箭步冲出门外。专案组组长佘家富来不及考虑,迅即追出门外,欲夺下陶某手中的铡刀,其他民警见状,也纷纷涌上,经民警们的果断处置,迅速控制了陶某及所提的铡刀。 事后,专案组民警迅速对陶某展开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通过民警苦口婆心的教育,陶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当场缴纳罚款外,还向张某表示了歉意,一场干戈终于化作了玉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