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 创建平安云南的意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云南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日前,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委政法委联合下发文件,在全省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由三个部分组成:每年3月的“综治宣传月”,每年9月、10月、11月的“秋季集中宣传行动”,每年12月初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方式有:“开设专栏专题”,在云南日报等报刊开设专栏,在云南电视台等广播电视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插播公益广告,各地亦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张挂标语广告”,以展板、标语、画册、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突出点面结合”,通过“一十百”工程、“中心户长制”、军警民联防、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等有效形式,扩大宣传影像,形成共建格局;“注重典型引导”,积极总结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推动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用好中央媒体”,加大向中央媒体的供稿力度,全面宣传全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善用新兴媒体”,鼓励网民通过博文、贴文、微博、DV等形式,讲述身边的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故事。
为了全面开展好此项工作,云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对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宣传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进行了安排,确定了10项平安建设的宣传重点和7项法治建设的宣传重点,确定了宣传的重点部位和对象,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宣传纪律。同时,以云综治〔2013〕22号《关于印发<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下发活动方案和任务分工,对省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在活动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细化,以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