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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黄传明 查林 永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严把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关,制定5条措施,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1.对涉案财物的扣押、收缴必须由大队领导审批,严格依法办理,坚决杜绝违规收取保证金和以保代处等现象;2.依法扣押、收缴的涉案财物24小时内交内勤统一管理,并逐案逐件登记签字,建立台账;3.对涉案车辆、现金设立或指定专门保管场所、账户,实行集中管理,确保专人专柜、进出有依有据;4.所有涉案财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结束,处理流程必须规范、严格;5.定期对扣押的涉案财物处置情况进行清理检查,督促民警按时限、按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对涉案财物扣押、收缴、移送、发还等程序严格报法制部门审批和纪检督察备案,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安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