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永善县社管综治基层基础,加强全县村(社区)社管综治工作站综治专职人员的管理,提升社管综治专职人员的综合素质、社管综治创新能力和水平。近日,永善县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五部门联合下发《永善县村(社区)社管综治工作站综治专职人员(治安员)管理办法》,对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
该管理办法适应了新时期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管理的需要,规定了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聘任的基本条件、聘任程序、解聘程序、工资报酬等,明确了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的十一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制度,提高了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待遇,确定了村级社管综治专职人员“统一管理、确定基数、分别考核、奖优罚劣”的考核原则。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永善县对村(社区)社管综治工作站综治专职人员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