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让生效的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黄华法庭成功执结一系列“硬骨头”案件
2010年,在黄华法庭的辖区内,有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维护了辖区的稳定,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兑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诺言。
执行黄华辖区被执行人陈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把属于自己的财产(两盒棺木)转移到其兄弟家,针对该起案件,黄华法庭精心部署,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煽动其家族30多人和黄华法庭执行人员进行对抗,但法庭干警勇于碰硬,在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村两委、卫生院、陪审员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的两盒棺木,下欠的3000来元通过找被执行人陈某的亲属做思想工作,其自愿履行了义务,圆满执行了本案;执行务基乡辖区被执行人胡某共同共有纠纷一案,胡某把资金四处转移,并跑去浙江逃避执行。黄华法庭干警多次往返于永善、务基、雷波、黄琅,最终查明转移的资金在胡某女婿的账户上,冻结了相应的资金,最后胡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自愿履行了义务,使申请人杨某及其儿子的生活有了保障;执行黄华镇辖区被执行人陈某生命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陈某举家外迁到普洱市,无法查明详细住址,使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今年,得知被执行人陈某回到老家黄华鲁溪村大水井社的消息,黄华法庭立即邀请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人员,沿着地势险峻的羊肠小道徒步三个多小时到达其住处时陈某已去向不明。不料第二天陈某到法院执行局污蔑黄华法庭干警搜走其7300元现金,后经核实查证,陈某主动承认自己的污蔑行为,自主履行了义务;执行黄华镇辖区熊某承揽合同(修墓)纠纷一案,在2009年执行会战时,熊某煽动其家族100余人围住法庭干警,其趁机逃跑外地,音信杳无,后全庭干警从情、理、法多角度做通熊某几个哥哥的思想工作后,其代熊某履行了义务,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成为一纸空文,否则那是对当事人权利的损害,也是对法律的亵渎,这是黄华法庭干警的共识。该庭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一是释明财产保全的必要性,防止财产的毁损、灭失、转移给执行工作加大难度。二是及时收集财产来源证据,做到有的放矢,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利用执行联动机制,合力利用辖区政法自愿,形成“大执行”工作格局。四是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警在执行工作中身先士卒,用实际行动团结带领同志勇解执行难题。(潘昌林∕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