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探索“八步工作法”
为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永善县通过调研,结合当前维稳实际,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永善县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开展风险评估“八步工作法”,进一步细化风险评估相关单位职责和工作步骤,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力地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
建立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成立专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组织或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法制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确定事项:由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产生矛盾冲突的重大事项,按照评估范围都确定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象。
制定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按照准确把握评估重点、评估方式的要求制定了评估方案,并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的责任。
调查民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实施的重大事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并采取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准确了解民意诉求,为预测、评估工作提供了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
实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对重大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社会影响及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相应的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作出“大、中、小、无”四个等级的评估,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不能实施、暂缓实施、慎重实施(或部分实施)、可以实施的评估结论。
形成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小组负责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决策事项、评估过程、评估结论、评估依据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评估报告由参加评估论证会议的成员签名后报同级党委、政府,并送同级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备案。评估责任主体对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成果运用:充分尊重和运用评估结论,科学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的发生。
落实责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应根据不同的稳定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全程跟踪做好后续化解稳定风险工作。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相关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同时,要求及时向同级综治维稳办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