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9月25日,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三个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茂林司法所认真落实《意见》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规范保安全为理念,以提高刑罚执行效能和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遵照“依法规范运作,积极稳妥推进”的整体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更好的改造,帮助,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经请示镇党委、政府同意,在确保安全,无任何风险的前提下,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在镇政府院坝参加公益劳动。开展绿化环境,打扫公共卫生,维修公共设施等活动,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镇政府在家的干部职工也积极参与其中。
通过这次公益劳动,让社区矫正人员更清楚自己的身份,进一步增强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他们悔过自新,服务社会的思想理念。他们都纷纷表示,以后每月不少于八小时的社会服务决不缺席,用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厚爱。(茂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