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基乡成功调处一起重大买卖合同纠纷
2011年11日中午,务基乡政府组织乡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黄华法庭在务基乡八角村委会组织庭外调解八角村和平二社刘学亮卖假肥料一案。
2008年农历
为了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县乡两级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当事人不配合调解,故不能达成协议。刘应全、卢发忠、卢发春等21户农户长达3年多的上访诉求,均未得到结果,最后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政府组织乡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法庭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开导和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刘学亮一次性赔偿刘应全、卢发忠、卢发春等21户各1000元,共贰万一千元,当场兑现。
该案件以庭外调解的方式取得圆满成功,集中体现了“大调解”的功能。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大大方便群众诉讼,还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通过调解,当事人服判息诉,减少涉诉上访,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消除纷争,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了我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务基乡综治维稳中心 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