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溪洛渡水电站建设
当前溪洛渡水电站“大建设”带动我县经济社会“大发展”,移民工作任务日益严峻,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为此,近年来该院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工作中去谋划和推进,把预防查办职务犯罪、批捕、起诉、民行、控申等更多的检察工作主动结合到服务电站建设和服务移民工作上来,形成整个检察业务全方位为电站建设和移民工作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检察事业发展和服务工作大局“双赢”,受到建设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具体工作中,永善检察院着重从四个环节入手,积极主动服务溪洛渡水电站发展建设。
一、积极查办,彰显反腐工作决心。2008年以来,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该院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关注热点”工作思路,连续立案查办了涉及溪洛渡电站建设的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职务犯罪案件不起诉率为0,移送起诉和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实现100%。通过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万余元,并有力彰显了县委反腐败的决心和行动,有力促进了移民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预防为先,有效促进移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移民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现象让我们更加注重从源头上治本和治标相结合。为最大限度地保护移民群众利益,防止移民资金被挪用、侵占,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该院积极开展全县移民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调查与思考,及时形成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高质量调研报告:《永善县移民工作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调查及思考》送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并及时形成了“五个明确”、“四个同步”为主要内容的一体统筹侦查和预防工作模式,促进产生了一系列的预防“雪球”效应:县委常委会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案件查办工作,下发了禁止库区土地流转的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省、市院领导对该院“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2009年8月,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议上,市检察院将该院这种预防工作方式命名为“永善模式”在全市检察机关予以推广学习;县移民局、涉及移民乡镇从资金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上建章立制,努力从源头堵塞了职务犯罪漏洞;溪洛渡水电站各建设单位先后4次邀请该院作专题讲座,以案释法,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打造风清气正建设环境;库区移民群众也对检察机关严查职务犯罪、挽回经济损失给予了积极的称赞,较好地取得了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延伸触角,充分发挥其他各项检察职能服务电站建设。
一是严厉打击影响电站建设的普通刑事犯罪活动。随着溪洛渡工程项目的增加,经济的发展,人员的增多,各种不安定的因素也会大幅度上升,给永善的社会治安稳定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为此,我们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及时提前介入,依法从快打击涉电普通刑事犯罪。2009年来,共批准逮捕影响电站建设的普通刑事案件32人,起诉22人。如在办理2011年“8.02”务基乡青龙村突发事件中,在深入基层耐心细致做好移民群众工作的同时,坚持提前介入,把好法律关、证据关,及时批捕妨害公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案的首要分子3件8人,教育、争取了广大移民群众依法、有序上访,为溪洛渡水电站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建立方便移民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开展移民接待“绿色通道”,对移民群众的来访和各类申诉优先接待、优先办理,用移民群众能够理解的语言,能够接受的方法,能够体谅到的实情,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2009年来,共接待移民群众来信来访12件(次),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2件2人,做好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6人(次)。
四、围绕中心,积极维护移民维稳工作大局。该院站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攻坚克难推动工作”的高度,坚决服从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维护全县维稳工作大局。一是积极参加移民维稳工作,听从指挥,服从命令。2009年来,累计出动检力16次500余人,积极参与了移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的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