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1-09-30
水竹乡“四并举”强化国庆节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人民群众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庆期间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生活环境。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负任,齐抓共管。二是认清形势,集中排查调处。大力开展排查活动,着力抓好预防、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及时化解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全乡社会安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三是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的工作原则,在国庆节前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纠纷调解的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群、影响一片。四是突出重点、确保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本部门份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
同时,对矛盾纠纷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经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没有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限期调处反馈。(杨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