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法院五举措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成立量刑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孙馨担任组长,并专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量刑纳入庭审具体方案。
二是汇报协调。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并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做好量刑纳入庭审的相关工作。
三是培训业务。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法官每人订阅一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主编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到省法院学习培训,筑牢改革基础。
四是监督检查。将规范化量刑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严格规定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操作规程: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必须将庭审中控辩双方提出的量刑意见建议纳入合议庭认真评议,并将具体量刑情况记入笔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专门制作量刑说明附卷。
五是示范开庭。领导重视,带头试行量刑规范化改革,2010年10月19日,院长孙馨在百忙中挤出时间,担任审判长,严格按照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审理了一起团伙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系我院首例将量刑纳入庭审程序审理的案件,正式拉开了我院量刑规范化改序幕。(廖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