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凸现以下特点:法制宣传形式多样。法律服务团成员利用赶集天深入社区(村),以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举办公益法律课堂讲座、开展法律知识测评、组织矛盾纠纷协商处理等形式,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
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特殊事项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民生案件和党委政府重大事项提供援助”等措施,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起了一片蓝天。
纠纷调处晓理释法。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社区(村)重大纠纷、信访疑难案件调处,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减少了一些违法信访和刑事案件的发生。调处中律师注重对案件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事例引导教育群众,达到了调解好一起纠纷,宣传好一部法律,教育好一方群众的目的。
社区矫正管理情暖人心。干警们一方面加大对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监管、集中教育、组织社区服务的管理力度,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另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回访,主动深入矫正人员家中,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思想状况,帮助一些表现好,家庭困难的矫正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在情与法的感召下,不少矫正对象心存感激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得到了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据悉,此次活动将在该县获得全国、省、市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先行试点,逐步推开覆盖到全县142个村(社区)。(赵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