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城乡建设发展秩序,全面摸清全镇违法违规建筑情况,奠定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基础,溪洛渡镇明确工作措施,确保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城乡违法违规建筑调查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常态管理。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全面排查不留空隙,全域覆盖不留死角,按照统一领导、分组负责的方式,全面查清违法违规建筑名称、位置、类型、面积、结构、用途、建设时间、历史成因、违建责任人等基本信息,以小组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违法违规建筑管理台账和档案。
三是明确调查范围。凡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批先建、超标建设、乱搭乱建的违法违规建筑物,以及违反乡村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均属调查范围。
四是明确认定标准。严格按照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认定违法违规建筑物标准进行认定。
五是明确方法步骤。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组建工作组、入户调查、汇总资料,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职工、村(社区)三委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时间已正式启动调查工作。
六是明确纪律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要讲政治、顾大局,注重工作方法和廉洁自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折不扣按时完结任务。镇督查办全面加强督查工作,违反纪律要求的将启动问责机制,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是明确保障机制。抽调人员业务素质强、吃苦耐劳、工作积极,强化协调配合,并按照有关程序聘请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参与调查,通过县住建局技术指导,确保违法违规建筑调查工作有序推进,镇党政综合办负责农村违法违规建筑调查组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