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四个明确”开展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清查工作
从今年8月以来,永善县司法局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清查工作。在工作中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清查外出人员对象明确。对未按时报到、能联系,外出超过一个月,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至今下落不明的三类外出人员进行清查;二是任务明确。对不符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外出管理规定的坚决整改,各司法所做到对自己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清楚;三是处罚措施明确。对三类人员在清查活动结束后仍未改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将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法处理;四是责任明确。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失控引发重大事件造成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通过清查,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在册服刑人员195名。对清查中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下落不明的6名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向原判决、裁定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或收监执行建议书。对44名能联系的外出人员首先告知并给予警告,要求完善相关手续。现有5人提出变更居住地申请,其余人员表示将回到居住地或履行请假等相关手续。
(根据县司法局办公室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