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3-07-26
永善县细沙乡大同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日前,从国家司法部、民政部获悉:永善县细沙乡大同村在全国开展的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以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扎实的群众基础,较好的法制氛围,从众多村(社区)中脱颖而出,在被表彰的38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中占居一席之地,成为昭通市获此殊荣的第四个村。
大同村是昭通市今年确定的唯一一个省级“法律进乡村”创建示范点,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县司法局报经县委政府同意进行创建后,在细沙乡党委政府和大同村“两委”的全力支持和参与下,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次派业务骨干,深入该村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指导创建工作。县司法局充分利用自身法律资源优势,积极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以部署专项整治、组织治安巡逻、开展法制宣传、赠送法律书籍、设置法制橱窗、培训法律明白人、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律师公证进农家等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村民投身创建活动,争做大同主人的创建热情,充分展现了该村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依法治县进程。(赵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