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洛榕 发布于:2016-11-23
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馨亲自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及盗窃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孙馨院长担任审判长与一名入额法官、一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是永善法院为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的一例。
永善法院在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院党组就确立了院领导要带头办理案件的目标,孙馨院长自己率先垂范。她说到:“由于行政事务繁杂,以前每年我就审理几件案子,但是在司改后,我们院领导既然通过考核考试成功进入员额法官,那在完成行政事务之余,我们就必须回归审判一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使自己不愧对于胸前的这枚法徽。”
在下步工作中,永善法院将紧紧围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在11月12日全省法院入额法官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的“不忘赤胆忠诚的初心、不忘担当作为的初心、不忘共进共荣的初心、不忘公正廉明的初心”,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大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院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实现司法公正为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