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6-11-23
11月19日,永善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纪苍雁先后深入大兴镇河口村、莲峰镇万和村、莲峰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看望慰问村社劝导站工作人员,并对开展好劝导工作提出要求。
在实地查看劝导站工作台帐,听取劝导站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后,纪苍雁指出:推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工作是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整治的重要举措,各乡镇、村社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抓实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劝导站事故源头预防作用。
纪苍雁要求:一是要科学合理设置。村委会(居委会)作为劝导站工作实施主体,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在主要道路交叉口、通行客车车辆的乡村道路进出口、乡村赶集地进出口设立劝导站,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为劝导站配备反光背心、红袖标、哨子等必要装备,保证有两人以上开展工作。二是要发挥职能作用。劝导站工作人员要在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加强巡查、宣传和劝导,检查过往车辆,及时纠正和制止超员、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和摩托车、农用车、低速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派出所、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同时向村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是要健全工作台账。对过往车辆检查、劝导、制止情况要作详细登记,健全劝导工作的文字、图片等台账资料,做到有据可查。
期间,纪苍雁还就派出所加强路检路查等工作进行了安排。